检 索:   高级检索
首页台企联概况台企联动态新闻中心经贸交流政策法规各地台协会员风采台企联通讯通知公告专题视频图片
  首页-政策法规-金融
 
财政部首提开征社会保障税
 
 
  来源: 中国证劵报      日期: 2010-04-02 13:58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提出,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在统一税政前提下,研究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培育地方支柱财源。

  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税”,主要是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雇员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在税率方面,一般实行比例税率,雇主和雇员各负担50%。个别国家雇主和雇员使用不同的税率。社会保障税目前已成为西方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凡是在征税国就业的雇主和雇员,不论国籍和居住地何在,都要在该国承担社会保障纳税义务。

  谢旭人在文章中还提出,大力推动结合户籍管理的收入申报、财产登记等社会征信系统建设,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分析人士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必将出现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方案中。

  此外,谢旭人提出,在做好增值税转型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针对目前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现状,谢旭人在文章中指出,在统一税政前提下,研究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培育地方支柱财源,从而尽可能通过增加地方本级收入,增强各地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安排使用收入的自主性、编制预算的完整性和加强资金管理的积极性。

  专家认为,统一税政有利于防止地区间的恶性税收竞争,保证全国统一市场的正常运行,增加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

 

 

 

 

 

 

 

 
编辑: 张强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608室
电话:(010)83550099 传真:(010)83523828 Email:qgtql@sohu.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4889 工信部许可/备案号:京ICP备14002918号-2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版权所有

中国台湾网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