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索:   高级检索
首页台企联概况台企联动态新闻中心经贸交流政策法规各地台协会员风采台企联通讯通知公告专题视频图片
  首页-政策法规-金融
 
台金管机构:台公银参股大陆金融机构对象不限银行
 
 
  来源: 中新网      日期: 2010-03-24 14:23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当局“金管会”表示,台湾公银参股大陆金融机构,对象不限银行,包括大陆信托业等非银行业也可参股投资;透过第三地区银行参股者,只要“经济部”许可,还可参股大陆地区非金融机构,但参股以一家为限。

  大陆信托业被岛内金融业视为登陆新渠道,岛内有银行透过财顾积极寻找参股标的,位于海西经济区的厦门国际信托,外传是台湾银行业者有兴趣的大陆信托业之一。

  由于到大陆设子行的门坎较高,根据“金管会”初估,目前符合到大陆设子行的银行,只有五家,包括国泰世华、中信、兆丰、台工银及台北富邦银行。

  官员表示,根据两岸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岛内银行、金控,可以透过直接、间接方式,参股大陆地区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等。

  官员表示,大陆银监会主管的金融机构,有银行业及非银行业,非银行业如信托投资公司等,都可以列为公银、金控参股的对象。

  透过第三地区子银行参股者,参股对象不但包括金融机构,还有大陆地区的非金融机构,只要“经济部”许可,也可投资。

 

 

 

 

 

 

 

 
编辑: 张强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608室
电话:(010)83550099 传真:(010)83523828 Email:qgtql@sohu.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4889 工信部许可/备案号:京ICP备14002918号-2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版权所有

中国台湾网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