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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全市外经贸工作会议发布了《中山市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各部门将互相联动、通力协作,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并且每年将评选出转型升级示范企业20家,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个企业10万元奖励。
《办法》中明确了外经贸、海关、发改、检验检疫、税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共同建立方便快捷的保障机制,为企业提供优先、快捷的服务。据了解,各部门将公布方便企业办理转型手续的操作指引,并公布承诺办理期限,安排专人专线提供转型咨询和指导,设立"一站式"受理窗口,并制定大企业、直通车企业转型跟踪服务制度。通过完善口岸部门大通关协调管理制度,及时解决转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保障中山市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将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全市通报,并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进度实行跟踪督办。
《办法》中制定了鼓励和扶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8条措施,其中,制定了以企业经营规模与效益、产品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加工生产环保标准为评价指标的考评方案,每年评选出转型升级示范企业20家,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个企业奖励10万元;对于通过设立研发设计中心、创立自主品牌经营、引进先进设备等实现转型升级的加工贸易企业,其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后衍生设立的采购中心、分销中心、物流中心等服务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服务业办公室申请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后,在国内外申请注册专利的,可以向市科技部门申请专利资助、申报专利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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