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2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在第三届海峡论坛上,宣布了大陆各有关部门惠及两岸民众的新举措,涉及旅游、航空、入出境、海西和平潭规划、采购、农民创业园、交流基地、台湾民众在大陆就业、两岸各类协议、食品安全等方面。主要如下:
第一,积极实施方便两岸人员交往的措施。
6月28日,两岸正式启动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的第一批试点。两岸双方同意开放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个人游,并尽快协商具体实施安排。自6月12日起,计划在厦门暂住1个月以上的非福建户籍居民都可在厦门办理赴金门旅游。
两岸双方商定大幅增加客运航班,使班次总量每周达到558班,一举增加50%以上。大陆方面新增盐城、兰州、温州、黄山4个客运定期航点,台湾新增台南为客运包机航点,新增台南及高雄为不定期旅游包机航点,两岸客运航点总体上将增加到50个。此外,每年5月至10月期间,双方航空公司可在每月20班额度内安排福建与澎湖之间的季节性旅游包机。双方十分重视两岸民众对直航票价的意见,同意对北京、上海至台北航线的票价进行调控。
7月1日起,大陆方面全面下调台胞来大陆签注收费标准,总体降幅达50%。8月1日起,增加四川省公安机关为在大陆的台胞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在哈尔滨、徐州、烟台机场口岸增设台胞签注点。
第二,出台扩大和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办法。
在国务院2011年3月批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接续出台。两个规划都在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方面实施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政策。
在福建福州福清、福建泉州惠安、河南焦作修武、广西钦州钦南增设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在福建马尾和青礁、白礁慈济宫,广东梅州,湖南芷江,海南保亭以及山东威海等六处新设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第三,认真办好为两岸民众谋福利的实事。
建立台湾农产品销往大陆的稳定、专业、高效的贸易平台,实现对台农产品采购的常态化。福州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在云林县设立了专门机构,并陆续在台湾中南部县市增设一系列分支机构。一些大陆省市也采取了类似行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则继续通过其组织和网络,开展常态化的对台农产品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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