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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台企联通讯-第三十期
 
P70:历届海峡论坛政策回顾
 
 
  来源: 《台企联通讯》      日期: 2012-08-09 10:08

 

  首届海峡论坛于2009515日至22日在福建省厦门、福州、泉州、莆田等地隆重举行。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颁布

部门

主要内容

惠及群体

或行业

2009516日于厦门举行的两岸海上直航圆桌会议中,交通运输部发布了9项进一步促进两岸海上直航的政策措施:

1.关于直航港口。大陆方面增加了铜陵港、石岛港、莱州港、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宁波-舟山港沈家门港区5个直航港口(港区)。

2.关于运力调控。将根据市场供求关系,以集装箱班轮、客船和散装液货船为重点进行运力宏观调控。

3.关于砂石运输。不再对天然砂运输船实行单独发证,将天然砂运输船的业务范围统一调整为「砂石运输」,同时,并加强对老旧船舶安全检查,保障安全。

4.关于互免税收。自20081215日起,大陆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和所得,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5.关于互设机构。大陆方面就落实《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确定的互设机构做好了安排;同时,大陆方面支持两岸验船机构开展合作交流,积极促成互在对方设立办事处;在设立办事处前,为验船人员来往两岸开展业务提供便利,及时执行检验和处理紧急事务。

6.关于两岸登记船舶。允许两岸登记的非运输两岸间贸易货物的船舶,从两岸港口或第三地港口进入对方港口。如上述船舶运送两岸之间的贸易货物或中转货物,应按照两岸主管部门对直航船舶的管理规定办理。

7.关于非商业运输船舶。对两岸资本的非商业运输船舶(如:航海教学实习船、海洋科学考察船、工程船、救助打捞船等)进入对方港口,按照《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确定的精神,予以支持,按个案方式予以审批。

扩大两岸

在海运领

域的交流

和合作

8.关于《海峡两岸海运协议》联系实施机制。大陆方面的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台湾方面相应机构的联系,为两岸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人员提供便利的联络管道和服务,及时协调处理《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实施中的相关事务。

9.关于海上安全。大陆方面继续推动两岸海上安全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加强对口磋商,共同保障海上人命、环境和航行安全,并尽快协商编制两岸直航船舶共同技术标准。

扩大两岸

在海运领

域的交流

和合作

2009517日,国台办主任王毅在海峡论坛大会上宣布了八项惠台新政策,摘要如下:

一、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明确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的办理程序。

二、扩大对台产品采购,大陆将组织农产品、工业消费品等多个采购团赴台。

三、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台资企业拓展大陆市场并参与大陆扩大内需的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

四、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2009年内争取超过60万人次赴台。

五、推动协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六、进一步向台湾居民开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

七、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平台建设,将台湾农民创业园由11个增加为15个。

八、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

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扩

大对台产

品采购、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平台建设等

商务部、国台办

商务部、国务院台办2009517日正式发布《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同日起开始实施。

《通知》要求:

一、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应遵循互利共赢和市场经济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

赴台湾地区投资的大陆企业

商务部、国台办

二、鼓励和支持大陆企业结合两岸经济发展和产业特点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形成互补互利的格局。

三、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应认真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风俗习惯,注重环境保护,尽必要的社会责任。

四、商务部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09年第5号令)负责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的核准工作。地方企业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中央企业径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核准申请时,商务部在征求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的意见后,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核准。

六、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获得核准后,商务部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大陆企业须凭《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办理人员赴台审批手续及外汇等其他相关手续。

七、大陆企业应严格按照商务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相关业务。在台湾地区投资设立的企业或非企业法人在当地注册后,大陆企业须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注册文件报商务部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备案。

八、大陆企业在台湾地区已投资设立的企业或非企业法人如变更和终止,应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九、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对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大陆企业如违反有关规定在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赴台湾地

区投资的大陆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

518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20条,包括推动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扶持福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加强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探索建立便捷检验检疫通关模式,支持闽台产业对接等,旨在进一步密切与福建省政府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加大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力度。

海峡西岸经济区

  

 

  第二届海峡论坛于2010619日至25日在福建省九个设区市举办。主会场在厦门市,系列活动分别在福建其他8个设区市举办,规划安排了开幕式暨综艺晚会和论坛大会、政策研讨、两岸文化艺术交流、民间民众嘉年华四大版块23场活动。

颁布

部门

主要内容

惠及群体

或行业

中国民用航空局在2010620日于厦门举行的两岸航空运输发展圆桌会议上,宣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与两岸航空运输发展的七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包括:

一、闽台直航,先行先试。对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空中直航给予政策扶持,在两岸航空资源分配、航空业务、提升直航服务质量和通关效率等方面先行先试。在两岸每周各新增的50个航班中,各用增量20班专门支持厦门、福州与台湾直航。

二、发展货运,增加航点。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间航空货运业务的发展,已新增福州、厦门为两岸货运通航地点,支持两地客货并举。积极争取实现泉州、晋江机场为两岸客运直航包机航点。

三、完善航路,保障直航。两岸积极沟通,进一步完善海峡两岸空中双向直达航路,争取增辟海峡西岸经济区至台湾的新航路,开通南线空中双向直达航路。

四、机场建设,加快发展。完善两岸空中直航的设施条件,合理布局支线机场,支持开辟境内外新航线,形成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主的干支线机场相结合的空港布局。

五、开放备降,确保安全。大陆方面愿再次重申:只要台湾方面有需要,无论是天气原因、飞机原因还是其他紧急情况,均可通过双方建立的有效沟通管道,在对外开放的机场降落。当厦门与金门间海上「小三通」因天气受阻时,可临时增加福建通航点与台湾间航班输送滞留旅客。

六、扩大交流,深化合作。

七、两岸携手,培养人才。

两岸航空货运及居民往来更加便利

 

 

 

  2011611日至17日,第三届海峡论坛五大板块13场交流活动在福建省9个设区市举办,主会场设在厦门。大陆宣布的惠及两岸民众新举措如下:

 

颁布

部门

主要内容

惠及群体

或行业

2011612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在第三届海峡论坛上,宣布了大陆各有关部门惠及两岸民众的新举措,涉及旅游、航空、入出境、海西和平潭规划、采购、农民创业园、交流基地、台湾民众在大陆就业、两岸各类协议、食品安全等方面。主要如下:

第一,积极实施方便两岸人员交往的措施。

628日,两岸正式启动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的第一批试点。两岸双方同意开放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个人游,并尽快协商具体实施安排。自612日起,计划在厦门暂住1个月以上的非福建户籍居民都可在厦门办理赴金门旅游。

两岸双方商定大幅增加客运航班,使班次总量每周达到558班,一举增加50%以上。大陆方面新增盐城、兰州、温州、黄山4个客运定期航点,台湾新增台南为客运包机航点,新增台南及高雄为不定期旅游包机航点,两岸客运航点总体上将增加到50个。此外,每年5月至10月期间,双方航空公司可在每月20班额度内安排福建与澎湖之间的季节性旅游包机。双方十分重视两岸民众对直航票价的意见,同意对北京、上海至台北航线的票价进行调控。

71日起,大陆方面全面下调台胞来大陆签注收费标准,总体降幅达50%81日起,增加四川省公安机关为在大陆的台胞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在哈尔滨、徐州、烟台机场口岸增设台胞签注点。

第二,出台扩大和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办法。

在国务院2011年3月批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接续出台。两个规划都在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方面实施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政策。

在福建福州福清、福建泉州惠安、河南焦作修武、广西钦州钦南增设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在福建马尾和青礁、白礁慈济宫,广东梅州,湖南芷江,海南保亭以及山东威海等六处新设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第三,认真办好为两岸民众谋福利的实事。

建立台湾农产品销往大陆的稳定、专业、高效的贸易平台,实现对台农产品采购的常态化。福州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在云林县设立了专门机构,并陆续在台湾中南部县市增设一系列分支机构。一些大陆省市也采取了类似行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则继续通过其组织和网络,开展常态化的对台农产品贸易。

惠及两岸民众旅游、航空、入出境、海西和平潭规划、采购、农民创业园、交流基地、台湾民众在大陆就业、两岸各类协议、食品安全等方面

国台办

大陆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于6月中旬再次组团赴台集中采购。大陆海贸会也于7月组团赴台采购列入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收列表的产品。大陆于2011111日施行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明确规定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在大陆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大陆有关部门已经同意,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大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这些将为台胞在大陆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第四,抓紧解决两岸基层民众关心的问题。

大陆方面希望尽快签署两岸投保协议,目前两岸的商谈总体进展顺利。对于台湾同胞关切的人身安全通报事宜,大陆各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愿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积极对待,妥善处理。

大陆方面愿继续以积极的态度推进ECFA的后续商谈。

两岸双方正在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强化监督查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惠及两岸民众旅游、航空、入出境、海西和平潭规划、采购、农民创业园、交流基地、台湾民众在大陆就业、两岸各类协议、食品安全等方面

       

 

  第四届海峡论坛于2012616日至622日在福建举办。论坛开幕当天大陆各有关主管部门共宣布了八个方面对台惠民新举措,涉及台胞在大陆就业和大陆居民赴台游、便利台胞来往大陆、进口台湾大米以及促进两岸教育、科技合作,增设两岸交流基地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颁布

部门

主要内容

惠及群体

或行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是积极促进在大陆毕业的台生和其他台湾居民在大陆企业就业。大陆企业可按照就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自主招用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就业。在大陆毕业的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可与大陆居民同等条件到大陆企业就业。

二是扩大在大陆毕业的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到大陆事业单位就业试点。在福建、江苏试点基础上,新增天津、上海、浙江、湖北4省市为试点地区。在大陆毕业的台生,通过公开招聘可以到试点地区的事业单位就业;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台湾居民可到试点地区的高等学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工作。

三是加强对在大陆毕业的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的就业服务。大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加强对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的就业服务,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通过多种措施为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提供便利。

大陆毕业的台籍学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放宽

国家旅游局

国家旅游局提出进一步扩大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措施,2012年争取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规模达到180万人次。

一是国家旅游局近期将较大幅度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

二是将于近期与台湾有关方面协商,扩大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个人游范围,从福建扩大至海峡西岸经济区。赴金、马、澎地区个人游的地级城市将由目前福建的9个城市,扩大到海西地区的20个城市,包括浙江的温州、丽水、衢州,江西的上饶、鹰潭、抚州、赣州,以及广东的梅州、潮州、汕头、揭阳等11个城市。

三是国家旅游局同意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在上海设立办事分处。

两岸旅游业者

公安部

公安部决定进一步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和在大陆居留、生活提供便利。

一是自2012620日起,台湾居民抵达广西南宁、江苏无锡机场口岸,可向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入境证件、签注;待相关准备工作就绪后,吉林长春机场口岸台湾居民签注工作将于年内适时实施。届时,机场口岸台湾居民办理入境证件、签注点由目前的28个增至31个。

二是自2012725日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的有效期限将由1年延长至2年。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还将为台湾居民免费提供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加注服务。

两岸居民往来将更加便利

国家质检总局

决定开放进口大米,符合要求的台湾大米可以输往大陆,同时启动台湾方面提出的其他食品、农产品输往大陆的相关准入程序。

台湾大米等相关农产品输往大陆得到进一步确认

银行系统

为继续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大陆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将在未来34年内对台资企业再提供6000亿人民币的贷款额度。

台资企业融资再添新助力

教育部

教育部决定:台湾居民可以在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在大陆高校工作的台胞,凡已办理居住证明的,可申请认定大陆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条件和程序与大陆申请人相同。

对台籍人员开放高校教育资格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福建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福建省将于2012年共同设立和启动「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该基金计划每年投入3000万元人民币。凡是有台湾科研人员参与,与海峡两岸科技进步、社会福祉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均可申请。

台湾科研人员及两岸科研项目

国台办

国台办为支持两岸民间交流,将在原有11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的基础上,再增设6个基地,以为两岸民众创造更多回顾历史、品味文化和畅叙亲情的机会。

6个新增基地是:福建永定客家文化园、山西运城解州关帝庙、河南固始根亲博物馆、四川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安徽合肥刘铭传故居、浙江象山县。

两岸民间交流范围扩大

 

 

 

 

 

 

 
编辑: 孙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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