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索:   高级检索
首页台企联概况台企联动态新闻中心经贸交流政策法规各地台协会员风采台企联通讯通知公告专题视频图片
  首页-台企联通讯-第十七期
 
P26:天津南开区率先执行 完善涉台纠纷机制
 
 
  来源: 《台企联通讯》      日期: 2010-09-03 14:55

 

近年来随着两岸经贸交流不断发展,人员往来不断增加,台商利益纠纷也日益增多,特别是台商投诉涉讼案件明显上扬。为预防和化解涉台纠纷,完善投资环境,大陆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天津市台办更是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率先建立「天津市预防化解涉台纠纷和台商诉讼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在大陆起到示范作用。

 

天津市:大陆率先建立法院联席会议制度

面对涉台纠纷、矛盾冲突呈抬头趋势的经济大环境,天津市台办致力于将预防防线向前移,及时缓解矛盾,减少诉讼案件,为在津台商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经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深入调查研究后,20095月天津市在大陆率先推出《天津市预防化解涉台纠纷和台商诉讼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推出联席会议制度,是为了加强台办和法院的合作,同时规范涉台案件的操作,形成科学有效的机制,更好地推动台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的进行,」天津市台办副主任胡成利表示。

 

创新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天津市「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得到了国台办常务副主任郑立中的肯定。郑立中曾表示,「天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台工作,在全国首次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对于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维护涉台大局稳定,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天津台办协调处处长陈建萍介绍说,「我们台办和天津市高法用了3个月的时间反反复复研究每一条条款最终形成比较成熟的工作机制,从各区县法院到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建立联系员、联系部门制度。台商涉诉的案件中一般民事案比较多,所以台办经过和高法的磋商,在天津高法民四厅以及中级法院、区县法院相关民事厅都有专门的法官和负责人进行对接。一旦纠纷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对台商来说意味着要花更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所以我们立足于在立案之前进行协调解决。」

 

成立台商评议团给台商话语权

除了建立法院联席会议制度之外,天津市台办还成立了「台商评议团」,评议团的成员主要是天津台协的会长、副会长们等。他们都在大陆打拼多年,对大陆和台湾的法律环境有一定了解。据陈建萍介绍,「每次有疑案、要案的时候,我们都会组织台商评议团与法院负责人进行沟通和交流,一方面评议团能替涉诉台商传递声音,提供反映管道,避免因两岸司法体系不同所产生的分歧,另一方面通过与法官们的交流更加了解大陆司法体系,进而推动在陆投资的制度化、规范化。」

天津台协副会长、天津罗升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文德就碰到这样一例案件。罗升集团是亚洲传动控制领域卓越品牌通路商,天津罗升企业有限公司作为其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2007年销售额达6.3亿人民币,可谓业绩良好。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天津罗升却遭遇了商业秘密外漏事件——其大陆公司副总经理协同两名部门主管在罗升任职期间就「私立门户」,无论是客户资源还是产品生产都窃用原来的罗升体系,罗升带来的直接损失大约有3000万人民币。陈文德以两个理由对其进行起诉——一是窃取商业秘密,一是挪用公款。但是这两个理由的取证过程十分困难,所以从大陆司法法理上看很难判决,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类型的案件——情理上说得通但是法理上不能判,所以我们也在努力通过协调解决的方式来处理这件案例。如果不能协调解决而要走入诉讼程序的话我们可能会启用台商评议团,也给他们提供一个沟通管道。行政不能干预司法,所以我们只是尽一切可能依法保护台商利益。」陈建萍处长表示。

 

「做台商工作关键是用心」

天津市政府台办一直把主动服务作为理顺纠纷、化解矛盾的根本之策,切实发挥各区县台办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确保在津投资台商正当经营。

2009年天津率先建立服务台商的「季谈会」制度,每个季度由区县主要领导定期牵头召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台商面对面进行座谈,听取驻区台商的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使许多矛盾得以化解和解决。

据天津台办副主任胡成利介绍,现在正在拟定提升涉台案件对接法院的级别。「有的时候区县法院可能对涉台政策、法律法规把握不是很准确,我们正在计划将所有涉及台商的法律诉讼案件提升到中级法院及以上来处理,这样可以保证台商投诉案件处理的质量。」

2000年到2008年天津市台商投诉案件数量连续增长的情况下, 2009年以来台商投诉案件却比2008年下降11%,有效证明预防化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自实施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天津及时妥善解决了雅瑟斯公司经济纠纷案、华铁隆津泰储运公司劳资纠纷案、天津进胜木业公司土地赔偿案等多起涉法涉诉案件。天津市台办推动解决的天津胜兴家具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侵权案,更是成为天津市第一例成功解决的涉台知识产权案。而且现在一批难案、积案、影响大的案件正在推动解决中。

面对已经取得的成绩,胡成利感叹道,「解决台商的涉诉问题,并不像做经济工作一样效果显著。很多时候我们做的都是幕后工作,要推动一个案件,与法院开协调会、找相关负责人沟通、跑国台办汇报情况、写数十份报告都是常事。但是我始终相信,只要在认真办实事,就会得到台商的信任和认可。为台商服务,关键在于用心,在于从真正意义上做到以人为本。」

 

南开区:举行台商座谈会完善涉台纠纷工作机制

继天津市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之后,天津各区县纷纷着手涉台纠纷机制的落实工作,而南开区更是在各区县率先形成《南开区人民法院预防和化解涉台纠纷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对台商投资的保护机制。

421下午,天津市南开区委台办召开「南开区领导与台商代表座谈会」,就南开区涉台纠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听取了各方意见。南开区委书记刘长顺、副书记王宝安、副区长段金英、天津市台办协调处处长陈建萍、南开区台办主任田路明、南开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同和、法院各厅厅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孟庆国以及天津台协十余名台商代表出席会议。

 

涉台纠纷工作机制辟先河

为给台商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近日南开区委领导在听取台资企业劳资纠纷和涉台经济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后走访多家台资企业了解意见,指导法院起草了《南开区人民法院预防和化解涉台纠纷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成为天津市首个建立预防和化解涉台纠纷工作机制的区县。

《工作机制》中指出,将成立「预防和化解涉台纠纷工作领导班子小组」,定期召开涉台案件通报会;建立涉台民商事案件的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涉台民商事案件的专门审判庭审理制度;建立对涉台企业诉讼保全及强制执行的严格审批制度;建立涉台民商事案件判决前评估和判决后答疑制度;建立法院分管领导定期走访区台办、台企协会和热线联系制度;建立与台企协会的定期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台案件的信息报送及分析制度等。

 

台商代表积极倡言反映情况

与会台商对《工作机制》反映热烈。天津台资企业协会副会长、信诚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志雄表示,过去两年天津市各级法院陆续举办了七八场有关劳动法的讲座。在不断学习过程中,今年企业劳动争议的案件大量减少,台商对大陆法律政策的认识也日趋成熟。天津百脑汇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总经理庄世贤也表示,百脑汇在天津将近6个年头,今年更是没有任何劳动纠纷,要感谢南开给台商提供这么好的投资平台。

天津台资企业协会副秘书长、大成食品(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梵明带来了天津台协会长韩家宸对《工作机制》的四点特色总结:第一,《工作机制》在人员编组执掌方面非常明确;第二,南开区把区内的台商全部编印成册,发到有关单位,有利于统筹规划;第三,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非常慎重,判后做到对当事人的解释工作。第四,《工作机制》提到台协和台办在涉台案件上进行定期或长期的交流,更利于提升服务质量。

 

工作机制盼大陆推广

南开区委副书记王宝安在总结时对如何更好地服务台企提了两点意见:第一,应该充分认识为台企服务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第二,要建立长效机制,保护台商合法权益。他表示,会后将对台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归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法制建设,依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妥善解决涉台纠纷。

全国台企联监事长、天津台协荣誉会长丁鲲华也表示,天津市台办以及南开区台办近年来为台资企业做了许多实事。天津在大陆率先与高院成立联席会议制度,而南开区也是在此模式下正式运转的第一个区县,他们都在切实推进涉台投资环境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目前有8万多家台资企业、100多万台商在大陆发展,希望能够将天津市、南开区的经验进一步推广至大陆,有效保障在陆台商合法权益。

 

全国台企联监事长、天津台协荣誉会长丁鲲华

 

天津市南开区区委副书记王宝安

 

天津市台办协调处处长陈建萍

 

天津市南开区台办主任田路明

 

天津台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天津康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易陞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同和

 

 

 

 

 

 

 

 

 

 

 

 

 

 

 

 

 

 

 

 

 

 

 

 

 

 

 

 

 

 

 

 

 

 

 
编辑: 孙云霞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608室
电话:(010)83550099 传真:(010)83523828 Email:qgtql@sohu.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4889 工信部许可/备案号:京ICP备14002918号-2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版权所有

中国台湾网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