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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台企联通讯-第三期
 
P13:台商如何应对新法
 
 
  来源: 台企联通讯      日期: 2008-01-24 16:29

 

 

 

如何因应新劳动合同法〉〉

 

年关将近,台商纷纷紧急开会讨论《劳动合同法》11启动后的因应之道。

 

据调查,虽劳动合同法并未严重影响企业在大陆续存,仍有64%企业表示,内部营运些微受到新法内容影响,其中,劳动新法《聘用制人员可适用于新法》和《加班费等强迫劳动明文规范》部分规范影响最大;观察目前湾工厂作业员平均薪资,以东莞来说,平均月薪约在800-1000元人民币,而薪资较贵的昆山、苏州地区,像是江苏近期最低薪资才刚调高至月薪850元人民币,若加上加班费等,平均作业员薪资则约为1200元人民币。多半企业选择以「积极降低成本」来因应新制,希望以提高管理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来弥补新制上路后成本拉高的问题。

 

也有许多台商选择以移到越南来因应,很多企业决定赴越南投资,加速进行越南布局计划,将实际量产时间拉前,部分零组件厂商如连接器也纷纷配合客户赴越南投资。不过厂区移至越南也需审慎评估,并非要走就走,有效整合上、下游的供应链才是驱动企业投资越南的动力。除此之外,越南台资企业2007年底不断出现的要求加薪的罢工潮,对台资企业年底交货带来很大影响,与此同时,台湾知名企管顾问吕鸿德也警告台资企业,越南一共只有800万劳工,过多的台资企业涌入,未来前景并不见好。

 

如何因应新企业所得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11实施,台商只要在仅剩的半个月里,办理未分配盈余转增资,或者尽速召开董事会,把累积未分配利润分配汇出给境外投资者,均可以避免2008年分配时须扣缴10%的所得税。

 

财务报表在预审时,台资企业应尽早将盈余汇出海外,若企业原本就有增资计划,也要提早进行增资。台商的大陆公司如果帐上有未分配盈余,没有现金可分配可以办盈余转增资。以前没课到税的,也最好在年底前分配,避免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明年以后分配需扣缴10%的所得税。

 

面临新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和征管的调整、两税合一及其它方面如海关保证金、转厂等的变化,台商企业在面临人民币持续升值、劳动力和原材料涨价、取消多项出口退税及退税率下调、地价飞涨、环保标准及其它开支上升的诸多问题,只有筹谋以对经营上的困难。

 

台商可以在大陆给予税务优惠的地区成立公司如香港、新加坡等地,减轻税务负担;在海外注册的内地台商,也可以转为在香港注册,以享有较低的预提税率(预缴的公司税),或转为高科技产业,以降低税务成本。对于许多台商来说,毕竟工厂都在大陆,客户也在大陆,不可能由大陆撤资,当然只好寻找变通方式。

 

认清大势把握商机

    台资企业应该明确看到的是,不管是《劳动合同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调整出口税率、调整产业结构等等,都是为了体现一下原则:一是社会和谐原则。大陆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不仅不利社会稳定,也不利健康经济未来发展,更不利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二是与国际接轨。大陆经济已经连续增长十几年,国际贸易出现越来越多摩擦,欲与国际市场接轨,必须执行国际游戏规则,其中,按照WTO规则调整相关政策是必不可少的措施;三是实现公平的市场竞争。台资企业不能永远沉浸在享受过去的优惠政策中,这是大陆未加入WTO之前单方面采取的不公平竞争手段,如今已经与国际接轨了,这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政策必须取消,台资企业继续要求提供优惠政策,不但不切实际,而且也有点不知今日为何时味道,不管是跨国集团,还是民营企业,都没有办法继续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政策。四是回馈社会,近二十年来,台资企业在大陆获得很大发展,赚钱的台资企业不计其数,如果继续渴望「十年都不需要给工人涨工资」的投资环境,只能是「痴人说梦」了,大陆民工对台资企业的十几年奉献,也到了台资企业回馈社会的时候了。

 

如此等等,都是自新年以后的发展大势,台资企业势必要认清这个大势,只有紧跟社会发展的主流,才能随时把握时代发展的商机

 

 

 
编辑: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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