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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中青年律师座谈会在上海举行
 
 
  来源: 全国台企联      日期: 2017-08-10 10:03

 

  会议现场

  8月1日,由国台办法规局与司法部台湾事务办公室共同主办的“海峡两岸中青年律师座谈会”在上海举办。国台办法规局副局长唐正瑞、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副司长丘征、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等有关领导,以及大陆部分省市律师管理机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台湾律师公会全联会、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等机构负责人出席活动。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李政宏、驻会副秘书长郑荣文应邀出席。

  与会领导(左起: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司法部考试司副司长孙晓明,台湾律师公会全联会理事长蔡鸿杰,国台办法规局副局长唐正瑞,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荣誉理事长廖正豪,司法部台办副主任张晓鸣,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副司长丘征,司法部台办干部吕冬红)

  座谈会由司法部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鸣主持,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国务院台办法规局副局长唐正瑞、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荣誉理事长廖正豪、台湾律师公会全联会理事长蔡鸿杰分别致辞。

  本次座谈会以“实习与从业”为主题,概括了近10年来海峡两岸律师工作的发展概况。据统计,从2008年开始,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祖国大陆国家司法考试,到2016年,台湾居民共有4758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其中有3489人参加考试,有308人成绩合格,被司法部颁发律师职业资格。

  在过去将近10年的时间里,海峡两岸律师工作也取得了多项突破。

  2010年起,司法部委托台湾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来承担考生材料的递交工作,让台湾考生不用再递交到深圳和厦门,节省时间和费用;同时在司法考试中,对台湾考生的试卷专门由熟悉繁体字的专家教授评阅试卷,防止误判。此外,今年开始,司法部在《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若干规定》中,取消了“提交户籍藤本和户口名簿复印件须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规定。同年,司法部正式委托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承担所有台湾考生参加祖国大陆司法考试的工作。2014年,台湾考生的学历认证也由该机构代为收件。此外,该机构还帮助通过考试的台湾考生推荐实习律所。

  司法部对台湾法律工作政策有重大调整,执业范围将扩大至五大类、237项,并且马上就会公布相关信息。

  上海建立了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该基地采取律所在前,政府靠后的民间方式开展,它以牵头所加参与所加合资企业的模式运行,它的资金补贴以奖学金的方式发放,整个构架很有开创性;福建省则利用“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的五个优势。于2009年专门发出公告,推介70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接受台湾居民实习的工作,其中推介了329名律师作为实习辅导律师。

  座谈中,台湾律师代表对大陆司法行政部门为推动台湾中青年法律人才来大陆考试实习从业、融入大陆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真诚努力表示感谢,并希望这一交流沟通、建言献策的平台能够继续延续下去,发挥更大作用。在大陆执业的台籍律师介绍了执业经验,提出了建议和需求,并表达了对融入大陆法律服务市场尤其是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的期待。全国台企联驻会副秘书长郑荣文首先介绍了台资企业在法律方面的现状,然后从投资落地前的文件审核、投资中的纠纷处理、征收等三个方面讲述了台资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建议广大台湾法律从业人员要积极融入大陆法律服务市场,呼吁大陆政府尽快扩大台籍律师的执业范围。

  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李政宏

  与会台籍法律界代表

  会后,两岸嘉宾参访了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上海台湾麦可将文创园及上海律师事务所。

 

 

 

 

 

 

 

 
编辑: 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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